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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潜水佑派:我们是一群吸血鬼 [打印本页]

作者: 追梦人    时间: 2004-7-23 14:08     标题: 潜水佑派:我们是一群吸血鬼

当我们抱怨大佑唱着老歌到处开演唱会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下列事实: 我们很多人都标榜非常熟悉他的歌,但是老实说,以前有没有花过一分钱去消费他带给我们的欢乐与感动(用大佑的话讲,是用青春和生命来创作的歌曲)?本人在此坦白,2000年以前,从未花过一分钱,这几年才陆续买了他的一些正版CD,算是还债。 所谓“到处”,实际上是“首次”。请告诉我,大佑在中国大陆的哪个城市开过两次个人演唱会? 当成方圆们不付一分钱版税唱着他的歌大红大紫的时候,讽刺的是,他却站到了北京某法庭的被告席上,成了王洛宾老先生的侵犯著作权案的被告。不管该案的是与非(核心是王的歌曲是民歌还是原创),在我眼里,大佑真是傻得出奇。如果他此时把成方圆们都告上法庭,都不用法庭辩论,保证一击即中,大赚一笔。省得现在出来赚钱招来那么多人白眼。 说到钱,大佑的专辑和歌曲是独立制作,只是发行才交给滚石,前期的大量个人投入可想而知。大佑已多次提到录音等等的成本,恕不赘述。而且,大佑的歌的创作周期往往很长,有的长达数年。他还有个毛病,就是有的歌雪藏数年才发表。大佑的歌为什么那么多精品,除了他的天分,更重要的原因,我想就是这种态度。但是,他靠什么来吃饭?大佑如果在90年前后他的歌唱遍大江南北的时候来开唱,肯定大赚一笔,也省得我们这些得了便宜卖乖的家伙骂他唱着旧歌到处骗钱。当然,我们都知道,作为一个“危险分子”,中宣部那时也不批准他来影响“社会安定”,虽然照样用他的“东方之珠”、“明天会更好”来安定社会。当然,上述例子他个人是无能为力。而在香港,当他在91年横扫香港乐坛的时候,他也没想到开它十场八场个唱很赚一把。而直到今年,当很多香港乐迷把他当成出土文物的时候,他才在香港开了两场个唱。他真是个傻子!!! 他欠了我们什么?我们又欠了他多少??? 因此,当我们从他的生命里吸取各自需要的养分的时候,请不要这样责怪他:你怎么也要吃饭?!

2004-4-17


作者: 罗情逝水    时间: 2004-7-29 03:59

我还巴不得大佑也能到我们这里再开一场演唱会呢??
作者: 花样年华11    时间: 2004-9-23 09:58

是啊,如果大佑到我这 我一定不吝我微薄的薪水,去感受一下.
作者: 没大没小    时间: 2004-9-25 00:06

旅费比演唱会入场券贵10倍!唉,但我永远都会继续去看的。
作者: jinnan    时间: 2008-4-28 12:28

我們是吸血鬼?
只要開演唱會就會有人去!
那一場也沒讓老羅的觀眾席空著呀!
就像圍爐結尾時羅的話-----互不相欠
我想說:互相吸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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