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大佑]首頁/面對大佑/《童年》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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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羅大佑 五歲的時候,我們全家搬到宜蘭。精確地說,是四歲半到六歲的這段時間,雖然只有一年半,宜蘭卻是我后來創作〈童年〉這首歌里的重要場景。我在台北的時候已經上了幼稚園,那一年,因為爸爸調到省立宜蘭醫院做內科主任,我們才搬過去,住在分配到的宿舍里。醫院的宿舍區是在一條巷子里,全都是木造的日式房屋,左右各住了三戶人家,院長住在第一間最大的房子,再來是外科主任。我們家是左邊的最后一間,對面住著姓吳的藥劑師主任一家,他們家有五個孩子,三男兩女,跟我們家三個孩子最親密。他們大哥吳鑫珍比我哥哥大一歲,二哥吳榮煌小我哥哥一歲,小弟吳錫仁跟我同年,大姊吳淑芬大我姊姊一歲,小妹吳淑嫣比我小一點,年紀相近當然就玩得起來。再加上其他人,像院長家里有四個小孩,巷子里經常玩在一起的孩子大概就有十五、六個,成群結隊鬧起來,几乎要把整排房子都掀了。 從我家里到幼稚園只要五、六分鐘,我跟著姊姊還有其他人一起去上學,一起回家。戶口名簿寫著姊姊是一九五三年十二月十一號生的,但事實上應該還要再早一個月,因為我是一九五四年七月二十號生的,中間隔的日子太短了,所以是報戶口的時候弄錯了。由于只差了一歲多一點點,我跟她比跟哥哥親密多了,我哥大我六歲,小一的學生跟小六的學生玩不起來,所以我跟姊姊在一起的時間比較多,連小時候光屁股一起洗澡的印象都還很清晰。我們一起在澡盆里學游泳,用一個很大的、做成黃色小鵝的樣子的游泳圈,一邊游還一邊假裝有船要開過來。這就是我們想象的世界,一個澡盆就像一望無際的汪洋大海,攪動一下洗澡水就成驚濤駭浪,就足以把我們淹沒,我們在這種假想的危險中大聲喊叫,興奮不已。上幼稚園以后,姊姊除了在學校里是跟女同學玩,大部分的時候我們還是都混在一起,感情很好。 下課之后我們會先回家,把書包放好,吃飽飯再出去玩。我們跟吳家的孩子在一起的時候,總是再分成几個小圈圈,阿珍、榮煌跟我哥哥最要好,我、阿仁哥,加上王家的阿宣仔是同年的死黨,阿芬、我姊和阿嫣則是親昵的手帕交。我們各玩各的游戲很簡單,湊在一起玩則比較刺激,不過也比較容易吵架。 宜蘭醫院的旁邊就是一大片田野,雙腳踏著泥土的感覺是在台北沒有的。在台北的時候,我們是住在二樓,只能從窗戶往外看著繁忙的市街,跟土地是分開的。現在我們看出去就是平地,走出去就踏在堅實的土地上,有一種跟土壤不受分隔的暢快與自由。我對宜蘭一直懷著一種特殊的情感,我寫了〈鹿港小鎮〉以后,還回去過那個地方兩、三次。巷口那棵靠牆邊的大榕樹是我們的精神堡壘。這棵榕樹長得很好,它有一邊的枝干很大,很適合小孩子爬,每次我一定順著那里往上爬,爬到一個至高點,坐在那里覺得自己像個國王一樣,居高臨下,可以看到好遠好遠的景色。 〈童年〉的歌詞第一句是:「池塘邊的榕樹上,知了在聲聲叫著夏天」,里面只有池塘是我搬過來的,其他的場景都一模一樣。午睡的時候,所有的人都待在醫院休息,外面就是知了那種「唧……唧……」的叫聲,有時候我從冰箱里偷了一個�晙a,爬到樹上吃著冰涼的果肉,就是仲夏時節最高級的享受。當然,夜幕低垂時,我們小孩子最常玩的就是捉迷藏,當鬼的要把頭蒙在樹干上,數到一百下,其他小孩子就會趁這個時間四處躲藏。等到鬼去抓人的時候,小孩子們又要從藏身之地沖出來,奔向那棵大榕樹。所以你瞧,我們打鬧追逐都是圍繞著那棵樹,直到小孩子玩累了,回家洗澡,被爸媽催著上床睡覺,我們才暫時離開大榕樹,在甜美的夢境里繼續方才沒有完成的游戲。家家熄燈后,原有夜里的燈火和嬉鬧聲此時又會變成一片漆黑安靜,伴著田里傳來的蛙鳴,如仲夏夜的搖籃曲。這時的榕樹就如同巨人的身影,穩穩地站在那里,好象在告訴我們不要擔心任何事情,就算生活里碰到一些小麻煩,它也會當我的靠山。 鹿港小鎮/羅大佑 大六那年我上台北見習,當時十大建設已經完成了,台北的農村景觀迅速地消失,我從台中上來,有一種失去純朴生活的感覺,所以就創作了〈鹿港小鎮〉。其實到台中去讀書也是一種很好的體驗,如果我一直留在台北就沒辦法寫出這樣的歌,我不是鹿港人,這首歌是我借題發揮,描寫鄉下的孩子來到台北花花世界的撞及,我相信連在台北長大的我都有這種感覺,那么對于真正的鄉下孩子一定沖擊更大。小學時期由家里走到學校的几年,所目睹的生活景觀的變化,此時對我而言更具意義,我更能仔細地檢視每一個細節,進行系統性的解釋,找出相應的情感表征,譜進曲子里,最后人們聽到時會喚起曾有的欣悅與悵然。最后一年的實習,我寫了更多歌,其中有〈走不完的路〉,比較沒那么紅,還有張艾嘉唱的〈幕前幕后〉,那時我漸漸有了知名度,唱片公司也覺得這個人可以寫出跟別人不一樣的東西,又比較不怕死,勇于挑戰當時樂壇的陳規,因此給我的報酬也比較高。 從〈閃亮的日子〉之后,我跟音樂圈開始有比較密切的接觸,大六那年我還做過《劉文正時間》這個節目的音樂總監,這時候才真正進入了專業的領域。我了解到專業本身需要的一些態度和精神,比如說必須在一個禮拜之內把音樂做好,而且必須呈現出與別人截然不同的風格。剛好見習、實習的那段日子給我滿大的時間和空間去嘗試和體驗這些新的東西,因為有醫生這個職業作為后盾,我做音樂的時候比較沒有后顧之憂,做什么都可以大膽一點。 〈之乎者也〉、〈鹿港小鎮〉這些歌曲,是透過一種��喊的方式來表達對時光流逝、社會變遷的感傷,一般人都覺得帶著一種叛逆的味道。從我的成長過程其實是看不出這些蛛絲馬跡的,只是到了大學以后,我獲得比從前更大的發展空間,才能夠把這些過去沉澱下來的多愁善感用音樂表達出來,其實每個人都會有類似的想法,然而他們缺乏這樣的環境,所以沒有辦法很准確地說出來。某種程度上來說,我算是大器晚成的音樂工作者,真正的天才在幼年時期就可以展現一些具有某種意義的作品,但我是困而知之型的,我很聽話勤勞地練琴,也擁有幸福的家庭。但也是在這個立足點上,我才能敏感地以一個「人」的角度感受時空的遷移、成長的失落,然后透過歌曲連結人們共通的記憶與情感,喚起人們對逝去的童年與青春的鄉愁,這正是因為我也是一個從懵懵懂懂間長大、摸索著成長之路的孩子。 閃亮的日子/羅大佑 羅:大五那一年,劉維彬導演拍了一部電影《閃亮的日子》,主角是劉文正,當時他們把這部電影定位成藍調的音樂片,想找人做一點藍調音樂。劉文正介紹了王正華他們給劉維彬,而王正華又向劉維彬推荐我,說我會寫曲子。其實我也不了解為什么這部片要做藍調音樂的東西,大概是想聽起來搖滾一點,然后又比民歌有深度,總之我接到了劉維彬的電話,就替他們寫了一首曲子,他聽了還滿喜歡的,馬上就決定錄用。這算是我的第一首創作。很多人都覺得劉維彬很大膽,居然敢啟用我這樣的新人,其實我覺得他是想要一種全新的音樂。當時校園民歌很流行,我卻有一種反抗的心理,畢竟鄉村音樂怎么說都是模仿,這樣的想法和劉維彬滿契合的,所以他才會用我的東西。包括〈閃亮的日子〉在內,我剛開始寫的五首歌都是免費的,給電影公司當主題曲,他們付了我一萬塊,但是唱片公司卻一毛也沒有給我,我也沒有力量跟他們要。這樣的經驗讓我體認到一個有制度的環境對音樂創作者是很重要的,創作者只有個人,他們的力量往往都是很小的。 這是華人流行音樂的轉捩點,時間發生在七○年代末期,地點就在台灣,或者更准確地說,就在台北,各種經濟、社會和文化條件趨于成熟,因此大眾流行歌手的出現不僅是個人力求表現的結果,也是客觀上的需求。我就屬于這個特殊地點,特殊時間里被時代挑出來的第一批音樂創作者,當時這一批人打出的口號是「唱中國人自己的歌」,大概他們厭倦了模仿美國鄉村音樂歌手,那種穿著牛仔裝彈著吉他,故意用鼻音擠出來的美國南方腔的調調,從一開始的時髦無比,到變得滑稽可笑。我想基于自尊使然,也為了証明自己的創作毫不遜色,我們那一批滿腔熱血的朋友,都迫不及待地摩拳擦掌,准備接受時代的邀請,來填補一切的空白。我并沒有跟著高舉那樣的旗幟,但實際的行動卻符合這個標准,甚至還自立門派,多沖擊出了一塊新的領域。 (《童年》,聯合文學,2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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