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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烈:《艋舺》背后的女人

李烈:《艋舺》背后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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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晨报 2011-01-17

  □黄佟佟

2010,在媒体的年度权力榜盘点中,有个清丽台湾女人意外地一跃进榜,香港导演文隽点评她是实至名归,没有背景,没有财团资助,仅靠个人眼光、能力和才华,使台湾电影重燃希望的大旗手。

在所有的颁奖礼上,她总是淡定自若,笑容灿烂,素面朝天不减俏丽,绝对的无龄美女,当你的目光落在她的名片上,当你看到李烈两字,你突然如受电击,是的,你会想起《一剪梅》、《含羞草》这些年代久远的台湾剧,然后你又想起上世纪90年代末陪伴在罗大佑身边的她,音乐教父常常向记者提及相处12年的女友的体贴,“她每天晚上都会在我床边放好一怀水,这就是伴侣的相知”,从玉女到知已,再到干练的女制片人,李烈这大半生过得可算异彩纷呈。

最红的八点档女星

李烈有个特别完美的爸爸,帅,温柔,恋家,还是威武的警官,可惜她18岁时,父亲就罹患胃癌过世,母亲崩溃,哭了整整三年。身为长女的她,要替母亲分担家计,一个偶然的机会在电影《小城故事》里演了一个角色,从此成为八点档最受欢迎的玉女,“从星期一到星期五,每天晚上打开电视,都是我主演的不同的电视剧,看到我都快吐了,也演得要吐了。”她总是演美丽如花瓶一样的女人,当年古龙的宝龙公司,四部自导自制的片子里李烈是其中两部的女主角,演的是楚留香最爱的女人苏蓉蓉。

美丽的女孩都想当明星,当上了又怕不红,可是在李烈这里一切来得太轻松,可是当女明星的生活怎么能让一个读国际新闻满脑子理想的文艺女青年满足呢?“我不喜欢做女明星,我很想逃离这个行业。”

她逃离的方式是嫁给了一个一文不名的男人。23岁演电影《蒂蒂日记》时碰到了一个跟父亲很像的男人——毛学维,不顾全世界的反对,嫁了。“其实结婚前一天已经反悔了,发现根本不爱这个人,可是那时候已经不能不结了。”二年后婚姻破裂,离婚那天签完字走出来,“一个中午,太阳非常大,我站在路边,路上有很多车,但完全都听不见了,只见远处很白很亮,觉得整个人都空了”。

与罗大佑那十二年

“31岁那年,我做了一个不智的决定,跟朋友投资1000多万元在大连开了家成衣工厂。”九零年到九五年,李烈奔走在大陆做生意,却血本无归,“两手空空、存款簿没有半毛钱,沮丧到了极点。”事业没有了,好在,当时的她已经有了恋人罗大佑。

音乐教父,广大女文青的爱慕对象,但对李烈而言,“他的歌我没大听过,也从来没有崇拜过他,我喜欢你是因为你这个人的特质,而不是你是什么人,才华只是你的一部分而已。”其实是,李烈22岁和罗大佑认识时,罗大佑只是一名实习医生,还在和张艾嘉谈那一场著名的恋爱,谁也不知道他后来会出名,“那段日子最开心的,是在朋友开的小店里打牌,林凤娇、叶闳文、张艾嘉、秦汉、叶倩文……喔,偶尔还有林青霞,整家店里都是明星,吓得没有客人敢来,你想想,有张艾嘉帮你递茶水,那有多吓人”。

等她离完婚出来,他俩开始约会。后来她做生意,分隔两地,打电话倒是有许多甜美的回忆。再后来,她跟着他到了香港,又跟着他转去纽约,那些年,她的身份是“女朋友”。

做艺术家的女朋友有时就是做艺术家的保姆,要照顾他的日常生活,也要照顾他的肉体生活,更要照顾他的精神生活。艺术家脾气大,又任性,比如迷养鱼的时候,可以在家里放九个巨型水族箱,每个水族箱的清洁都是李烈在做,一旦不喜欢了,鱼和水草就丢给女友来善后。更要命的是时刻都在创作,罗大佑说:“我的生命就是写歌,这个生命已经不属于我一个人了。我习惯在三更半夜一个人听音乐,然后自己睡觉,有时是爵士乐,有时是小喇叭,我在写歌的时候,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但是身边多了一个人之后,这种创作氛围很难维持。你可以闭上眼睛不看,但是耳朵却不可以不听。”他睡觉要放最大声的《歌剧魅影》,如果关掉,他会生气地说:“如果我一个人的话,就没人管我了。”后来,李烈被训练到音乐再大声都可以入睡。

一直没有结婚,据说是两人共同的意思。等到罗大佑想结婚时,李烈已经心灰意懒,一身黑衣走去注册,一年半以后,这段婚姻解体,罗大佑事后承认的确有些对不起李烈,但又强调“配偶真的会影响创作”。

他承认为她写了好多歌,直到分手,新专辑中的《啊!停不住的爱人》依然是他写给她的歌,但两个人还是过不下去了,“他的浪漫都放在歌里,我的浪漫都演戏演掉了”。把创作当成生命的人也许真的不宜生活,“他对我来说是陌生人”,如此恩断义绝,好在两个有品的人分手,好处是不会相互揭老底,李烈与罗大佑都很有风度地保护了他们那段历时十二年的恋情,解答只有一个,“我想,从情人、夫妻到发现他像我的孩子,就是这样,我们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几乎不再说话,我知道自己再也待不下去了”。

离婚后的李烈在一个电视节目里接受戴军采访,主持人深情演唱罗大佑的歌,那些歌也许是他写给她的,但有什么用?他与她已成陌路,听旧情人的歌回顾失败情史,这真叫人情何以堪,在字幕打出来的最后时刻,我还是看到一直神态自若的李烈流下了眼泪。这泪水也许与柔情与怀恋无关了,那只是一个坚强女子为一个男人付出太多却颗粒无收后的辛酸泪水吧!

花50年找到自己

我有个朋友在说当文艺女青年与一般女青年有什么不一样时,说了一句刻薄的名言:“惟一的区别是文艺女青年绝不会为了钱和人睡觉。”李烈当然是绝对的文艺女青年,她从两段婚姻里走出来的时候同样是两手空空。

而她和普通女人的区别就在于她敢于在42岁时断然告别,甚至在台北租房子的钱还是硬着头皮跟朋友借的。她明白自己在幕前已没有空间,于是转做幕后,做经纪人,制作人,“当你一次又一次地跌倒,你的身段一定会更加柔软”。制作的第一部电视剧《MR.COM之死》,一举入围9项金钟奖(台湾电视大奖)。2006年,遇到了《囧男孩》剧本,让她卖出了3000万新台币的票房,而到了2010年初,由李烈制片的《艋舺》又成为近年最卖座的台湾片,让她成功获得金钟奖最佳电影人。

她还是很穷,还是租住在那间空荡荡的没有什么新家具,惟一的法国蓝沙发是水渍打折品的房子里,没有信用卡,写剧本,找投资,剪接,笑着和人说她如何为拍电影调头寸焦头烂额,“哪怕我还是一无所有,但我都已经感受到了自己人生的完整,因为知道每天在努力些什么,知道正在一点点地扎实地去了解自己……我简直,简直就要爱死现在的自己!”

李烈很烈,花了五十年的时间,终于从一个名男人附属女人变成了她自己,这个过程,有点长,但挺爽。

许多女明星认为人生的最高境界是优雅老去,而李烈告诉我们还有一种境界叫优雅升华,当你看到一个50岁的女人,依然还能这么美,这么柔软,这么精彩,这么勇气十足,你不觉得这正是这世间最美好的某些瞬间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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