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熊迺祺、袁世珮/台北報導】
2010.11.06
音樂人羅大佑昨天被昔日創作歌詞的夥伴李坤城控告違反著作權法;李坤城表示,去年他發現羅把他填詞的「心肝寶貝」、「火車」等多首歌重製,交不知情的廠商收版權費,質疑羅大佑侵害著作權。
針對昔日詞曲夥伴李坤城提告,羅大佑本人不願回應,羅的經紀人黃靜波表示,這是廿多年前的往事,當時法令不周,雙方後來同意交由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UST)仲裁,下周二就會有結果,不解對方為何在此時提告。
李坤城昨天到台北地檢署遞狀控告羅大佑。他說,他很尊重羅大佑的創作地位,也很高興和羅合作新台語歌,但去年發現疑有侵權行為後,他寫存證信函給羅,羅沒回應,七月委託版權經紀人蒐證,發現羅侵犯到他的著作權,且事態嚴重。
李坤城表示,他最喜歡「心肝寶貝」的詞,因為他單親,獨自帶兩個小孩長大,「心肝寶貝」是他養育小孩的心聲;六年前,孩子大學畢業卻車禍過世,他一直記得兒子生前曾說:「老爸,你寫出心肝寶貝讓我們覺得很光榮。」李坤城說到傷心處紅了眼眶。
李坤城表示,他在一九九○年跟羅大佑合作,約定他一年內要寫十二首閩南語歌詞給羅,羅每首歌支付一萬元給他,取得頭三年的著作權,三年後,羅要把著作權交還給他。
李坤城說,一九九四年他聯繫上羅,說明歌詞著作權時限已到,請羅交還著作權,羅卻回了他五大張的信,表示「如果你認為在法律上完全站得住腳,請去告我,我有完全準備與你在法庭見,不敢上法庭的是孫子。」
且他調查發現,羅把他的多首歌重製後,交不知情廠商,向不知情的使用者收費,他為確保權益才提告。
知名歌手羅大佑被昔日創作夥伴李坤城控告,涉嫌侵害他的歌詞著作權;羅的經紀人表示全案已交仲裁,不解為何又提告。
本報資料照片/記者王宏光攝影